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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主考培训招生专业--法律

发布时间:2014-10-31 16:54:17  点击量:  来源:广东自考

自考主考培训招生专业--法律 

专业代号:C030112 ;专业名称:自考院校自考专业--法律(专科段)*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4 004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5 005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6 006 00261 3045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7 007 00245 3043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0260 3044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0242 3346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10 010 0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0024 3021
普通逻辑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0244 3013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0247 3344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0223 3345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15 231 00031 3030
心理学
4 加考 笔试
16 232 04577  
中国通史
8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报名
主考学校
自考院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4门,共70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2门,共12学分
说明
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两门课程。
备注
根据粤考委[2006]8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C030106 ;专业名称:自考院校自考专业--法律(独立本科段)*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3 00015 3022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0264 3821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5 00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6 006 00263 3822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00249 3823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10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11 011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2 012 0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0167 3146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14 014 00228 38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7 102 00259 334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8 103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9 104 0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 201 0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1 202 00245 304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2 203 0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3 204 00242 3346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4 205 0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5 231 00256 382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报名
主考学校
自考院校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5门,共65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16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课程,不少于14学分。   
3、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课程;法律事务及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4、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报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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