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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考法律文书写作练习题

发布时间:2015-09-05 13:52:46  点击量:  来源:广东自考

2017年自考法律文书写作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是符合标题问题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我国法律文书,开始逐渐吸收一些国外法律文书中可取的东西是在

  A.明初 B.明末

  C.清初 D.清末

  2.法律文书的关键情节通常是指,相关定性的情节、涉及有无法律义务的情节和

  A.影响问题严峻程度的情节 B.能否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的情节

  C.有无自首和立功的情节 D.有无减轻、免除惩罚的情节

  3.监狱起诉看法书对起诉对象的称呼是

  A.犯罪行为人 B.犯罪嫌疑人

  C.被告 D.罪犯

  4.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发布的第009号通缉令,发文字号应写为

  A.[2010]京公缉字009号 B.[2010]京公缉字(009号)

  C.京公缉字[2010]009号 D.京公缉字[2010](009号)

  5.呈请耽误拘留期限演讲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规按时间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现实的证据,需要制造的文书,该规按时间是

  A.10日 B.7日

  C.5日 D.3日

  6.人民查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觉依法该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没有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制造的文书是

  A.批准逮捕决定书 B.起诉看法书

  C.该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看法书 D.公诉看法书

  7.查察机关能够不制定不起诉决定书的情形是

  A.犯罪情节轻微,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B.对于移送起诉后补充侦查的案件,查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C.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D.犯罪嫌疑人在押的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侵权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A.具体行政行为 B.笼统行政行为

  C.行政作为 D.行政不作为

  9.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曾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

  A.重审 B.二审

  C.再审 D.终审

  10.能够对犯罪嫌疑人制造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情形是

  A.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

  B.该当逮捕,但患病需要医治的

  C.可能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D.拘留后证据符合逮捕条件,但案件仍然需要继续侦查的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起诉状首部该当写明的内容是

  A.原、被告基本情况 B.起诉理由

  C.诉讼请求 D.证据清单

  12.行政案件被告或被上诉的一方,针对被告或上诉方的指控,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的书状,称为行政案件的

  A.上诉状 B.答辩状

  C.申述状 D.反诉状

  13.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进行的法律活动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向当事人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看法,并解答其征询的法律文书,是

  A.法律看法书 B.律师函

  C.法律征询书 D.律师代办署理词

  14.公证书是由国家公证机构按照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具有

  A.客观性、合法性和强制性 B.客观性、志愿性和合法性

  C.实在性、证明性和合法性 D.实在性、合法性和无效性

  15.讯问笔录中记载着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白,一经查实,就是

  A.法定的证据之一 B.推定的证据之一

  C.确凿的证据之一 D.客观的证据之一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6.起诉看法书中的现实部门有哪几种叙述方法?

  17.第二审刑事裁定书适用的范畴次要有哪些?

  18.行政裁判文书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19.辩护词论证的关键问题体此刻哪几个方面?

  20.现场勘查笔录之勘查过程要写明的次要内容有哪些?

 

  三、写作主题:(本大题30分)

  21.按照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段某(男,汉族,1986年12月19日出生,北京市人,××公司职员,住××路××号××室)于2010年8月与李某(女,汉族,1987年9月15日出生,北京市人,××公司导游,住××路××号××室)相识,并确立爱情关系,两个月后同居。同居后常因琐事争持。2010年12月14日晚,李与段又发生争持,段欲外出遁藏,被李拉住不放。两人争持时隔壁赵某和王某前来劝架。因李某死死抱住段某不放,段某恼凶成怒,发狠说再不松手撕光李的衣服。李仍不松手,随即段撕去了李的睡衣及内裤。赵某见状扔给李一件外衣,李因穿衣而松手,段某随即扬长而去。当前,两人继续同居和争持。2011年5月27日两人争持时,段动手狠打李头部和手,后经病院诊断有轻微脑震动,并致李右手小指骨折。李某深感两人缘分已尽,不克不及再继续同居,因而,于2011年6月15日以本人遭到侮辱和伤害为由将段某告上法庭。

  附:我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现实诽谤他人,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置,但是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四、写作辅题:(本大题15分)

  22.按照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份呈请拘留演讲书。

  张卫青与其女友爱情二年后,于2010年8月2日登记成婚。张家经济困难,为筹备成婚用品,张筹算盗窃县新华电器商行的电器。后张多次到该商行窥测行窃路线。8月29日晚11时许,张骑三轮车到新华电器商行的仓库旁,从仓库的窗户进入仓库内,将仓库的三台长虹牌电视机盗出。张骑车回家,将所窃电视机藏在其家厨房内。次日,当张再次进入仓库内行窃时,被当场抓获。所窃电视机已查获。张于9月7日被拘传后,对其上述犯罪现实供认不讳。所窃电视机价值人民币7500元。

  张卫青,男,1982年7月4日生,初中文化程度,××省××县××镇人,无业,汉族,住该镇人民街9号,2001年高中毕业,2002年在该镇毛巾厂当工人,2005年辞职。2007年2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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