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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考实行电子转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2 10:11:34  点击量:  来源:广东自考
电子转考

  2016年1月1日伊始,自学考试将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广东省自考转考从纸质考籍转为电子渠道,对这一变革有转考需求的考生要密切留意。

  一、外省转入

  1、转入条件:外省考生考了部分课程,想免考已考课程沿用原合格证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

  2、电子转考(转入)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相关部门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相关部门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3、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具体的步骤可浏览广东自考信息。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二、转出外省

  1、转出条件: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2、转出要求:

  3、自考转考办理步骤如下:

  (1)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其中, 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2)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凭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所有考生必须清楚,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如果有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自考资讯的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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